为尽快推动整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有关工作部署落地落实,建议将“虚拟货币‘挖矿’活动”条目以增补形式列入现行《目录(2019年本)》,以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的决定》形式发布。 经征求发改委运行局意见,根据发改运行〔2021〕1283号文件要求,条目名称为“虚拟货币‘挖矿’活动”,列入《目录》淘汰类,文件施行之日起立即淘汰。
9月3日,经国务院同意,发改委会同中央宣传部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整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的通知》(发改运行〔2021〕1283号),相关文件均提出将“虚拟货币‘挖矿’活动”增补列入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9年本)》“淘汰类”,为《目录》增补提供了政策依据。
整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对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、推动节能减排、如期实现碳达峰、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。